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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商标注册证r和tm区别有哪些?

作者:安徽盛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19 08:58:05

取得合肥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后、领取《商标注册证》之前可以使用TM标记,但只有在取得《商标注册证》后才可以使用R标志。R和TM,都是商标注册的标记。TM英文trademark的缩写,是指标注的文字、图形或者是符号的商标。在我国,一般在取得商标受理书后,商标注册证颁发前使用。不受商标法律保护。而R则是register的缩写,意义是表示标注的文字、图形或者符号已是注册了的商标,证明已受法律保护,是具有专用权以及享有权的。

TM和R的法律保护力度相差在于,商标TM并不对商标本身起到保护作用,而商标R却对商标本身是具有法律的保护作用的,这就是R和TM之间的最大区别。另外一个区别是,在商标注册未通过前,我们不能提前打R标志;如果已经拿到商标受理书,我们就可以为商品或服务打上TM标志。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针对这个情况,我们给未注册商标成功的商标,打上TM标志,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如果注册商标已经申请成功,那么我们就可以为自己的商品打上R标志,可以获得商标权保护。

近期有些朋友来注册公司的时候都会问我们一个问题:注册公司有哪些好处又有哪些坏处。那么下面在这里给大家分析一下注册公司有哪些好处与坏处。

注册公司有以下好处:1、注册公司需要的资料会经过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核查或批准,一般与实际相符的事实相一致,具有较强真实性和公开性,易取得对方认可。2、公司内部规章,貝有较强自治性,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由公司自己来执行,公司运作具有无穷想象力和力量。3、注册公司之后就等于自己有了一个平台和品牌,品牌有了一定知名度后才能更加快速取得客户的信任。4、受法律保护,只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必须百万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3万以上就可以了,如果公司将来发生债务问题,公司只以公司的全部资产作为抵债,而不会涉及到其他财产。5、是特区,客户对城市认可度高,注册公司形象好,比较容易成单。6、一季度发票额不超30万可以零申报,免税注册新公司。

注册公司的坏处:1、公司需要交各种各样的税,根据经营范围不同所交的税种也是不同的,一般公司会委托代理公司代理记账报税!相应的要承担代理记账费用。2、公司要经营要发展,肯定需要雇佣员工,那就要担负起支付员工薪水的责任。

上文就是在注册公司的好处和坏处,如果你不想自己为了注册公司麻烦,也可以将注册公司的相关事项交给。我们有丰富的公司注册代办行业经验,行业品牌领导者。数万家企业的选择与信赖,企业服务首选!

人名可以注册商标吗?其实不是不可以,有一些人名注册的商标很常见。那么哪些人名不能被注册商标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早在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及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商标的审查指导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那么,人名能否被注册成商标?哪些人名能被注册成商标?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法官助理徐川涵对此作出详细解读,指出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名人姓名能否注册商标本人或经授权方可注册关于商标,徐川涵解释称,通俗地讲,就是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常说的“品牌”,消费者认可某种商品,其品牌就会具备辨识度,从而产生品牌价值,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形象塑造具有重要意义。

“将品牌注册为商标能更有效地保护企业利益。”徐川涵说,企业通过注册商标取得商标的专用权,任何人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同意,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则构成侵权;反之,若企业未注册商标,正常经营活动也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企业非但无法盈利,还可能产生赔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注册商标成为企业的共识。相应的,具有辨识度的人名也就成为商标的选择之一。

徐川涵解释称,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将姓名商业化利用予以保护的条件应满足两点,即特定名称应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并用于指代该自然人;特定名称应与该自然人之间已建立稳定的对应关系。当然,人名类商标也不能随意注册,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几种情形,并未明确人名是否可以作为商标,但在其第一款第(八)项明确“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明确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

而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的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的行为,也属于“其他不良影响”。徐川涵称,从公众人物领域看,其本人或经授权后,确实可以注册为商标。比如,李宁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早在多类商品上注册“李宁”商标;董明珠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董明珠”“董明珠的店”注册为商标;林志玲亦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为商标。“姓名权属于人格权,但也包含经济利益,名人姓名尤为突出,公众人物的姓名和公众人物自身的商业价值联系紧密,社会公众极容易将商品和该公众人物联系起来。”徐川涵说,若公众人物的姓名可以被随便注册为商标,将会产生“搭便车”的竞争行为,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公众人物具有高辨识度姓名属于禁止注册范畴此外,公众人物也有受众范围和知名度的差别,商标审查一定程度上具备主观性。对于已经去世的名人,司法实践一般从不良影响层面考虑;而对于在世的名人,若非姓名权人率先注册商标,则姓名权人可依法提出异议、无效。徐川涵举例称,在乔丹商标争议行政诉讼系列案件中,乔丹体育公司作为国内有名的体育用品销售公司,拥有“乔丹”“QIAODAN”等注册商标。而迈克尔·杰弗里·乔丹(MichaelJeffreyJordan)作为消费者熟知的著名篮球明星,其姓名具有高辨识度,但其并未代言乔丹体育公司的商品。“乔丹”系“MichaelJeffreyJordan”中“Jordan”的中文译名,最终,法院认为涉及“乔丹”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依法应予撤销,而对于拼音“QIAODAN”“qiaodan”,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不享有姓名权。

也就是说,如果中国的相关公众对外国公民姓名的一部分的中译文与特定主体建立了稳定联系,就可以视为外国的民事主体对这一名称的中文翻译享有权利。据徐川涵介绍,能否以公众人物的姓名注册商标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考虑。

比如,钟南山院士的姓名就是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和社会环境下,不仅具备了高辨识度,还应列入“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范围,属于禁止注册的范围,商标局认为其注册为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是比较妥当的。对于非公众人物的姓名,徐川涵说,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也就是说,普通人姓名作为文字的一种,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但若姓名文字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不能被注册为商标的标识,则需具体审查整体是否违反禁注条款。此外,徐川涵提到,因姓名具有一定的重复度和近似度,注册之前还需查询有无在先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若因自身姓名与已注册商标相同,并不必然能以姓名权主张相关权利,还需证明自身姓名在他人注册商标申请前就具备一定的知名度,且消费者看到该商标会在商标专有权人和姓名权人之间建立稳定联系。

商标、专利、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三大核心内容,对企业或个人都有重要的作用,代办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代理及专利申请多年,有丰富的代办经验。专利分为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发明专利,在申请专利之前应该明确所需提交的材料,考虑申请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难题,规划成功申请专利后的使用。关于专利的申请与使用,其涉及的知识面较广,而我国的企业或个人对专利的认识较浅,因此会出现一些误区,小编为您总结了关于专利的三大误区。

(1)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无检索

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专利申请,办理之前应该先查询、检索,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

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专业代办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及专利申请,您可以放心地将专利申请项目交由我们代理,在提交专利申请书前,辰联会做好检索这一项前期工作。

(2)缺乏系统化有管理——无专人管理

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并没有对其进行系统化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3)缺乏长远的目光——无专利战略规划。

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

其次,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包围。一个企业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及外围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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