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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的合肥商标注册代理不容易找

作者:安徽盛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4 08:46:06

在当今时代,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还并未完善,但是相关的注册商标代理机构却在不断增加,市场竞争也是愈演愈烈,一些黑代理也在扰乱市场,致使如今的代理市场举步维艰,想要找一个合适的合肥商标注册代理都非常不容易。

相信大家对于物美价廉的商品都是非常喜欢的,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考虑过“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呢?尤其是对于知识产权方面来说,更是要注重此条例,如若不然就可能会导致某些环节出问题,从而引发一些列的知识产权纠纷。 

下面小编就为你说道说道,在注册商标代理方面为什么不能够选择代理代理! 

首先,就是低价的代理使商标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并且一些代理机构识缺乏,实践经验更是少之又少,为了拉客户,低价去吸引客户。稍有不慎,申请人的商标权益就不能完全保护。 

然后要说的就是对于注册风险不能够有效的规避和评估!  

低价意味着无利可图,对此很多经历过的申请人都是苦不堪言,后悔当初选择低价的代理机构。而对于那些还未有经历过的,其后果也是可想而知。

所以现在,一些代理机构以低价招揽业务,后期在商标的申请当中,借以审查费、公告费、监控费、授权费、领证费等收取一定的费用,还不如刚开始就选择合适的代理。 

对大部分企业而言,从事经营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企业管理包括产品、员工、投资、建设等做个方面,其中产品和员工是企业发展的两大重要因素。对企业而言,想要发展,必须要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在市场中谋得一席之地。如今社会的发展非常迅速,人们现在对知识产权是越来越受重视了,因此商标注册意识也越来越强,现在注册商标也是分秒必争,否则就会出现想注册的商标名称被别人注册,导致自己早就想好的商标名称与你失之交臂的状况。提醒您注重商标注册,不要等到产品打造出市场才知道去申请商标,因为你的商标很可能已经被别人抢先注册。   

在注册商标过程中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例如你提交的商标注册与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的商标出现了近似导致了商标局下发了《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这会使你感到非常懊恼!那么小编主要讲解一下70%的人犯了以下几种原因导致了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驳回的具体原因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10)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申请,未附送肖像人授权书的。   

(11)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12)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13)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14)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15)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16)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17)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想要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需明确影响商标注册的因素,同时还要对商标注册有一定的理解。代办知识产权多年,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服务。以上是为您总结的影响商标注册的因素,因此企业和个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仔细,切勿粗心大意。商标是企业打造品牌的重要筹码,在价格相当的情况下,消费者一般会选择知名度较高的产品,小编建议您注重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早日注册商标。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环境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既保留了传统商标侵权行为的共性,也产生了一些新特点、新趋势。在日前举办的“互联网+”时代的商标侵权活动上,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穆颖为企业梳理了“互联网+”时代的商标侵权判定思路,分享了网络环境中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各步骤的要点。 

企业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整体思路?穆颖介绍说,首先,企业要分析被告的使用性质,是否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判断内容主要为是否以商标意义使用涉案标识,判断原则为涉案标识是否起到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如果被告使用他人商标指向的商品系正品,提供他人品牌商品的周边商品或服务,如销售某品牌汽车的配件、提供某品牌汽车的维修服务等在合理限度内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其次,企业应对侵权类型进行判定。属于商品类似、商标标识近似,或是具有混淆可能性。主要方式是对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被控侵权行为实际提供的商品进行比对。如“滴滴打车”案中,睿驰公司系“嘀嘀”、“滴滴”注册商标权利人。小桔公司是“滴滴打车”服务的运营方。睿驰公司列举“滴滴打车”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相关商业行为,或为小桔公司针对行业特点采用的经营手段,或为该公司对自身经营采取的正常管理方式,与该类商标针对的由服务企业对商业企业提供经营管理的帮助等内容并非同类。法院认定,不应仅因其形式上使用了基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业务产生的应用程序,就机械的将其归为此类服务,不能将网络和通信服务的使用者与提供者混为一谈。

再次,判断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在先使用抗辩条款认定不存在侵权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內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考虑该规定时,应把在先使用是否出于善意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而不应拘泥于条款本身关于时间点先后的字面用语。

最后,确定被告的民事责任。以电商平台侵权责任判定为例,销售自营商品,与平台内经营者有利润分成等关系构成共同侵权的为直接侵权,仅提供平台服务的为帮助侵权。《电子商务法》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商标法》规定,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決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到时,要继续使用该商标的,需办理商标续展,而有些商标权人却选择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认为通过这样的方式仍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并节约一定的费用。但,此种行为存在一定风险性。  

1、重新申请商标注册与商标续展的实质不同,其中续展的商标无须实质审查程序,重新注册的商标必须经过实质审查程序。  

2、续展商标权不间断地得以延续,《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权利可以自然得以延续,从上一个有限期届满到一个有效期开始之间没有间隔;一个新注册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可能造成重新申请注册被驳回的理由。对于某些1983年以前《商标法》未禁止的商标注册或2001年《商标法》新增的规定,如注册人放弃续展,重新注册的话,有些商标不能获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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